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剛剛跟李萊恩搏鬥後留下的紀錄


其實我只是要幫他剪指甲



李萊恩待在我身邊快一年了,戒心依然在,一直無法突破他的心防,這是我覺得既傷心又無力的事情。


養了他快一年了,他已經在我身上留下了三處傷疤,那我可以去咬他屁股了嗎?


口以嗎?


 


第一次受傷,是帶萊恩去結紮,醫師不在,醫師娘要我把萊恩抱出來磅體重,驚慌的萊恩立刻逃走,在醫院裡四處飛竄,醫師娘把他圍捕到在儲藏室裡,要我去抱他出來,這一抱就被櫥櫃的鐵架畫傷了手指,血流如注,開了十分鐘的車回到家,都。還。在。流。血


 


第二次受傷,一樣是要幫他剪指甲,可能是之前經過在醫院那段慘痛的經驗,他覺得我抱他就是要對他做不好的事情,所以,自從他結紮後我要抱他恐怕比去河裡抓月亮還困難!但是,時間到了,指甲還是要剪啊,所以硬把他強抱過來,我迅速的剪他指甲,他也迅速的在我腿上留下了至今還消滅不了的疤痕...


萊恩是我養的第四隻貓,也是唯一一隻會在我身上留下傷痕的喵,更是我最疼最愛最寶貝的一隻帥帥喵。


李萊恩抓我咬我的時候,來不及感覺痛,發現手臂抓傷了之後也只是不爽的跟他說「我又沒有把你剪到流血,你在怕什麼?」,血從我皮膚滴落下來的時候,我哭了,突然,明白了,你愛得最深的那個人,就是會傷你最重! (大哭)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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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bamoben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